福建师范大学非学历教育项目
幼儿园园长培训实施方案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幼儿园教师(园长)省级培训基地名单的通知》(闽教人〔2015〕49号)精神,积极响应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坚持社会主义办园方向和党对幼儿教育事业的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以及《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教师〔2015〕2号),推动实施幼儿园园长持证上岗制度,促进幼儿园园长专业发展,建设高素质幼儿园园长队伍,深入推进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福建师范大学制定实施幼儿园园长培训的非学历教育活动。
一、培训项目名称
福建师范大学幼儿园园长培训
二、培训主办单位
福建师范大学
三、培训目标
突出园长以德为先、内涵建设、开阔视野和专业化发展。以履行园长岗位职责必备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修养、专业知识结构、教研科研和管理能力为核心,通过培训提升园长职业素养、幼儿园管理、依法治校和实施素质教育的综合能力。努力打造一支符合时代要求、具有现代教育理念、领导素质、德能兼备的高素质幼儿园园长队伍。
四、培训对象
经报名审核,原则上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参加培训学习。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幼儿教育事业;
2.有五年以上幼儿教育工作经历,现任正副园长或骨干教师;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专学历者需具有高级以上职称;
4.持有教师资格证。
五、培训方式
采用线上平台学习+线下集中面授+实地教学实训的混合型培训方式。
六、培训内容与考核要求
全面依据教育部“园长培训课程标准”,经我校园长培训专家指导组规划设计课程方案,结合相应地方园长能力培养提升和知识补充更新的实际需求,与时俱进构建培训课程体系和课程库,确保培训内容的专业性、针对性、有效性。
1. 线上平台学习
参训学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福建师范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网络学习平台(http://wjzy.fjnu.edu.cn/px/),进入“移动教学”的相应培训班期进行线上平台学习,修满必修课程100课时且参加线上考试成绩及格以上者为合格。
序号 | 课程名称 | 课时 |
1 | 学前儿童美术教育 | 11 |
2 | 活动环境与幼儿发展 | 15 |
3 | 缓解幼儿分离焦虑 | 7 |
4 | 幼儿园创意手工 | 9 |
5 | 学前儿童社会教育 | 13 |
6 | 剖析幼儿家庭教育中的若干心理误区 | 4 |
7 | 提升幼儿园集体教学活动有效性的策略 | 4 |
8 | 幼儿园语言教育的有效开展 | 4 |
9 | 幼儿园区域活动的有效开展 | 4 |
10 | 幼儿园游戏课程的实践路径 | 5 |
11 | 幼儿常见行为问题的识别与应对 | 3 |
12 | 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 | 3 |
13 | 幼儿园园本课程的建设 | 3 |
14 | 园长课程领导力提升策略 | 4 |
15 | 幼儿园教学活动评析视角 | 3 |
16 | 儿童行为的观察与分析视角 | 2 |
17 | 幼儿园文化建设的思与行 | 3 |
18 | 幼儿园区域活动的组织与指导 | 3 |
2. 线下集中面授
参训学员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相应培训班期组织的线下集中面授学习满7天以上者为合格。
序号 | 课程模块 | 课时 |
1 | 幼儿教育政策与法规解读 | 4 |
2 |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与践行 | 4 |
3 | 幼儿教育理论与创新实践 | 8 |
4 | 幼儿园管理规范与改革发展 | 8 |
5 | 幼儿园师德教育与园长专业素养提升 | 8 |
6 | 幼儿园文化建设与规划 | 8 |
7 | 幼儿保健与安全防护 | 8 |
8 | 幼儿园户外活动课指导 | 8 |
3. 实地教学实训
参训学员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相应培训班期组织的入园教学实训和观摩实践,并提交1篇不少于3000字的学习心得(或不少于1500字的方案设计)且经评阅成绩及格以上者为合格。
七、培训合作办学
原则上符合以下条件者,经审核遴选可以参加培训项目的合作办学。合作办学具体事项应签订相应合同。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幼儿教育事业;
2.具有经政府部门或国家企事业单位审批的培训资质,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或行政处罚,自觉接受业务指导和管理监督,社会信誉度高;
3.具有优秀的管理服务团队,能与我校紧密联动,善于因地制宜开展课程设计、组织教学实施等,认真做好合作办学的全过程全流程管理与学习支持服务保障;
4.具有符合消防安全、卫生防疫及应急保障等相关条件的教学实践场所(不小于300㎡),有能容纳50至100位学员的专用培训教室,配备相应教学仪器设备能有效满足信息化多媒体教学需求;
5.与属地幼儿教育领域有着广泛的业务联系,具有与培训需求相匹配的优质实训园基地,能充分满足培训学员入园进行实地教学实训和观摩交流活动。
符合条件者,需提交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及合作办学可行性报告,由我校组织审核遴选。同等条件下,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学习中心和非学历培训合作机构可以优先。合作办学情况实行一年度一检查评估管理制度。
八、培训结业
经综合考评,对考核合格学员颁发福建师范大学幼儿园园长培训证书。
九、培训经费
本培训项目的学习费用为每位学员2960元。
十、培训联系
本培训项目由福建师范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组织实施,联系电话:0591-83451393,83465266,88687191。
附件:
福建师范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