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外学习中心,相关学员: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闽师网继职〔2020〕2号)以及切实贯彻提升学位论文质量的有关文件要求,现将组织做好2020年下半年学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及资格认定等准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申请与资格认定
1.申请对象:
(1)2020年下半年学士学位报名资格审核合格,且2020年7月前修满毕业论文(设计)学分的学员(学习形式为网络教育、函授教育);
(2)符合2020年上半年答辩申请条件,但未通过审核的学员。
2020年上半年已申请且审核合格的学员无需再次申请。
2.正式申请时间:2020年8月3日——8月12日(注:答辩学员本人须登录学位考试报名平台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二次申请时间:2020年9月1日——9月10日(注:仅限论文抽检重复率不合格的学员修改论文后再次提交申请)。
3.答辩申请流程:
(1)学员本人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我院学位课程考试报名系统(http://xwks.fjtu.com.cn/),进入“论文答辩申请”模块,按照平台流程完成答辩申请。申请时,需提交学员本人论文电子稿(word格式),论文电子稿须格式符合要求且完整包含论文封面、正文、承诺书(承诺书需本人手写签名,拍摄清晰照片插入word文档),任何不符要求或不完整论文都将无法参加答辩,并认真核对报名系统显示的论文题目须与提交稿件的论文题目完全一致,不一致的须在报名系统中修改一致后再提交答辩申请。(注:学员务必如实填写本人完成的毕业论文题目,并承诺对修改后的题目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2)本科学位论文严格落实查重要求,并实行抽查检测制度,抽检的论文重复率在35%(含)以内为合格,合格者方可参加答辩。学员在提交论文电子稿之前,须先自行在相关论文检测机构进行查重。查重通过后,再将论文电子稿上传到学位平台。答辩申请截止后,学院将开展本批次学位论文随机抽查检测工作,送“维普论文检测系统”进行重复率检测。抽检结果将于8月24日发布至学位考试报名系统。
对于抽检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学员可在报名系统下载查重报告,结合报告修改论文,在系统显示的截止时间前上传论文修改稿,并再次提交答辩申请,经指导教师审核并重新检测合格后可参加答辩。受到抽检而再修改再提交的学位论文,主题和内容须保持抽检前后一贯性(即不得变换论文主旨),否则取消论文答辩资格。修改论文重复率检测仍不合格或未按时按要求提交修改论文的,取消本批次论文答辩资格,列入下一个答辩批次管理(预计在2021年4月)。
4.答辩资格认定: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学员方能参加本次论文答辩。
2020年上、下半年学士学位报名资格审核合格,且学位课程考试成绩三门均合格;
(2)按时按要求提交答辩申请,且论文抽查检测重复率合格(含二次检测合格)。
二、答辩准备工作及要求
1.参加答辩的学员需准备一份论文打印稿,供答辩时自己参考使用。学员应提前做好答辩准备,可自行观看学习学院安排的论文答辩指导讲座,网址:http://xwks.fjtu.com.cn/thesis/index.html(仅支持PC端浏览器打开)。
2.本次答辩以远程视频答辩的方式进行。学员需自备音视频设备(计算机、摄像头、音箱、麦克风)和网络信号等,保证设备配置齐全并能正常使用。学员也可到所属学习中心参加远程答辩,请按照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要求做好相应的疫情防控准备。
3.学员需根据答辩组别加入QQ群(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服从群管理员的统一安排,配合做好软硬件测试及其他准备工作。入群后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并时刻关注群消息,以免错过答辩前准备工作影响正常答辩。
三、答辩流程
1.自我介绍。学员介绍姓名、学号、专业等个人信息。
2.自我陈述。学员自述内容包括选题构思、写作过程、论文内容简介、论文自我评价以及写作心得体会等,时间3分钟。
3.提问与答辩。答辩小组向学员提问毕业论文(设计)有关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方法,综合考察学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问后学员随即进行简明扼要地回答。
4. 评定成绩。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根据学员研究能力、论文写作水平及答辩情况综合评定成绩。
四、注意事项
1.本次答辩预计安排在10月11日、17-18日和24-25日。答辩分组名单及时间安排将在答辩前以通知形式发布在学院官网“教学动态”栏,届时校外学习中心与学员务必注意核对,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学院(0591-83459079)。
2.答辩学员须根据本人答辩顺序提前做好准备,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及时上线,应提前与QQ群管理员联系并说明情况,上线后耐心等待、服从安排进行答辩,扰乱答辩秩序的一律取消答辩资格。
3.答辩学员应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进入答辩教室后在镜头前出示,确保本人面部与身份证同时处于画面内,经老师核验后方可进入答辩环节。本次答辩实行全程录屏,如发现存在替代答辩的,学院将取消该生论文答辩成绩,不再接受其答辩申请,并按相关规定进行违纪处理。
4.答辩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确有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答辩,须学习中心出具证明,学院据实协调解决。无故缺席答辩者,成绩以不合格计。
5.答辩过程中老师如有指出论文问题,学员须按意见认真修改,并在答辩后三个工作日内将论文修改好发送到指定邮箱:fslwtj@qq.com(注:论文稿件文件名以学员学号-姓名-专业命名),经复审合格后方能给出最终答辩成绩。(在规定时间内未发送论文修改稿或未按答辩老师意见修改的,答辩成绩将评定为不合格。)
6.成绩将于答辩全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发布在学位课程考试报名系统,学员可自行查询。
7.其他学校组织应届毕业生申请由我校代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原则上参照上述要求开展论文抽查检测和答辩工作,论文抽检情况和答辩成绩以书面形式函告我院,并自行承担相关工作及材料的相应责任。
福建师范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