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鹏公共服务体系各校外学习中心:
为加强我校网络教育的校风、学风建设,全面提升各校外学习中心班主任的工作效能,把学生的管理与服务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促进提质增效,经研究,学院决定开展网络教育2019—2020学年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
一、评选对象
评选工作以校外学习中心为单位,评选对象为校外学习中心的班主任以及相关工作人员。
二、评选名额
1.推荐名额依据各校外学习中心在校学生人数,按比例确定,具体如下:
在校学生人数 | 推荐名额 |
100人以下 | 1名 |
100--300人 | 2名 |
300人以上 | 3名 |
2.校外学习中心在组织学生活动(如学员评优工作、优秀学员培养案例工作、毕业生获奖情况追踪工作、毕业典礼工作等)中表现突出的,可适当增加若干推荐名额。
三、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班主任工作,具有高尚师德修养,以身作则,表率作用突出,关心帮助学生成长成才。
2.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工作认真负责,甘于奉献,敢于创新,努力探索新时期班主任工作特点,加强理论学习,改进工作方法。
3.熟悉学院学习平台操作流程,认真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积极做好学员学习支持服务等工作,所带学员考试考核通过率高,班主任工作成效显著。
4.班级管理有计划,主题教育活动丰富,所带班级风气正,凝聚力强,学生干部作用突出,学习气氛浓厚,常规工作开展有序,班级管理工作表现优异或进步显著。
5.从事班主任工作1年以上,或从事学生管理与服务工作1年以上。
四、评选办法
1.推荐工作由各校外学习中心具体负责,组织评优推荐小组,推荐人选的确定应广泛听取师生的意见,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2.按照评选规定的推荐名额,由所在学习中心将推荐名单与相关材料报送北京奥鹏远程教育中心有限公司进行审核。
3.北京奥鹏远程教育中心有限公司将审核合格的相关纸质版材料提交福建师范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学院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并发布表彰决定。
五、评选流程
(一)提交材料
1.电子版材料提交奥鹏总部初审
6月26日之前,由学习中心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进行初审:
①《福建师范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优秀班主任推荐登记表》(详见附件1),材料命名为“姓名(优秀班主任).doc”;
②《福建师范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优秀班主任汇总表》(详见附件2),材料命名为“学习中心全称+2019-2020学年优秀班主任评选汇总表.doc”;
③《校外学习中心班主任任职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3),材料命名为“学习中心全称+班主任任职情况一览表.doc”;
④参评班主任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的电子版,材料命名为“姓名(优秀班主任)证件信息.doc”(身份证复印件上需本人签名)。
认真阅读报名材料并组织提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提交报名材料保证信息准确无误,若因班主任个人或学习中心提交材料有误导致最终无法通过审核,均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不予补报。上报材料请按学习中心为单位以压缩包的电子档形式报送到北京奥鹏远程教育中心有限公司进行审核,邮件主题统一格式:“学习中心全称+2020年优秀班主任评选材料”。联系人:方键,联系方式:15101591286。
2.纸质版材料提交奥鹏总部
纸质版材料需加盖公章材料如下:
①《福建师范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优秀班主任推荐登记表》(一式两份);
②《福建师范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优秀班主任汇总表》(一式两份);
③《校外学习中心班主任任职情况一览表》(一式两份);
④参评班主任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上需本人签名(一式两份)。
3.学院审核
7月2日前,北京奥鹏远程教育中心有限公司将审核合格的各校外学习中心的相关纸质版材料,统一收集完成后寄送到福建师范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并将相关电子版材料压缩打包发到指定邮箱(邮箱地址:462850260@qq.com)。
(二)评选时间
1.奥鹏总部推荐材料电子档报送时间截至2020年6月26日,逾期报送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此次评优工作。
2.各校外学习中心推荐的优秀班主任人员名单,经学院审核后,将于2020年7月中旬在福建师范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网站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将于7月下旬发布表彰决定。
六、表彰办法
由福建师范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发布表彰决定,颁发优秀班主任荣誉证书。
七、其他事项
(一)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本学年不能参与评优:
1.受过所在单位纪律处分;
2.由于自己的不当行为给学习中心、学院造成严重损失;
3.工作不主动、推诿或不接受工作安排。
(二)本评选规定解释权归福建师范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
附件:
福建师范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