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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网络教育与函授教育优秀班主任评选规定

信息来源: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发布时间:2016-09-01浏览次数:2605

  

 

为加强我校网络教育与函授教育(含业余教育,下同)的校风、学风建设,全面提升各校外学习中心、教学点班主任工作的力度,把学生的管理与服务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提高工作实效,决定每学年开展一次网络教育与函授教育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
一、评选对象
评选工作以校外学习中心、教学点为单位,评选对象为校外学习中心、教学点的班主任以及相关工作人员。
    二、评选名额
1.推荐名额依据各校外学习中心、教学点在学学生人数,按比例确定,具体如下:

在学学生人数
推荐名额
100人以下
1
100--300
2
300人以上
3

 2.校外学习中心、教学点在组织学生活动(如百名毕业生母校行、摄影大赛、征文大赛等)中表现突出的,可适当增加若干推荐名额。
三、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班主任工作,具有高尚师德修养,以身作则,表率作用突出,关心学生成长成才。
    2.工作认真负责,甘于奉献,敢于创新,努力探索新时期班主任工作特点,加强理论学习,改进工作方法,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熟悉学院学习平台操作流程,认真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工作效果显著。
3.班级管理有计划,主题教育活动丰富,所带班级风气正,凝聚力强,学生干部作用突出,学习气氛浓厚,常规工作开展有序,班级管理工作表现优异或进步显著。
4.从事班主任工作1年以上,或从事学生管理与服务工作1年以上。
四、评选办法
1.推荐工作由各校外学习中心、教学点具体负责,组织评优推荐小组,推荐人选的确定应广泛听取师生的意见,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2.按照评选规定的推荐名额,由所在学习中心、教学点将推荐名单与相关材料报送福建师范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
3. 福建师范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并发布表彰决定。
五、评选流程
(一)提交材料
1.各校外学习中心、教学点组织相关老师填写《福建师范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优秀班主任推荐登记表》(详见附件1)一式两份,以及《福建师范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优秀班主任汇总表》(详见附件2)一份。
2.各校外学习中心、教学点将上述材料填写完整,盖好公章,纸质版快递至学生事务部。
3.各校外学习中心、教学点将《福建师范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优秀班主任推荐汇总表》的电子稿以附件形式发送至学生事务部邮箱。
(二)评选时间
1.按学年评选,每学年评选一次。
2.每年4月份开始评选,推荐材料报送时间截止每年5月30日,逾期报送的校外学习中心、教学点,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此次评优工作。
3,各校外学习中心、教学点推荐的优秀班主任人员名单,经学院审核后,将于每年6月中旬在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网站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将于6月下旬发布表彰决定。
六、表彰办法
发布表彰决定,颁发福建师范大学网络教育与函授教育优秀班主任荣誉证书。对于自设学习中心班主任,再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七、其他事项
  (一)凡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本学年不能参与评优:
  1.受过所在单位纪律处分;
  2.由于自己的不当行为给学习中心、学院造成严重损失者;
3.工作不主动、推诿或不接受工作安排者。
(二)本评选规定解释权归福建师范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