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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下半年申请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发布时间:2021-11-30浏览次数:12

各相关毕业生: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闽师网继职〔2020〕2号)第七条规定:“取得毕业资格、并达到本细则规定条件的毕业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福建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申请表》。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成功提交申请表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请。” 为了严格学位管理工作,根据我校成人学位授予工作的规范流程,请符合条件的相关毕业生于2021年11月30日-12月6日登陆校学位管理系统(xwks.fjtu.com.cn),在“学位申请”栏目中核实个人基本信息和考试信息,并根据提示依步骤完成学士学位申请工作。 


福建师范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
发布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