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非学历教育管理办法(试行)》(闽师教【2022】9号)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生的项目,收费标准应向社会公示”。同时结合相关协议书规定,特向贵处申请我院承担的项目收费标准公示如下: 收费类别收费标准泉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远程培训每人每学时2.8元 备注:除收费标准公示的费用外,不得以本项目为由向参训学员收取规定学习费用之外的任何费用,不得代收或搭车收取其它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