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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2026年春季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信息来源: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发布时间:2026-03-27浏览次数:39

一、学校简介

福建师范大学(Fujian Normal University)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是我国建校最早的师范大学之一,前身为1907年由清朝帝师陈宝琛创办的福建优级师范学堂。学校历史悠久、声誉斐然,综合办学实力稳居全国70-90名区间、非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前5位、师范院校10强。学校坐落于福建省省会福州市,校本部有旗山、仓山两个校区,占地面积近4千亩,办学条件充足。人才培养实力强劲,师范教育特色鲜明,先后获评国家级教学成果一、二等奖24项,现有本科专业86个,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2.6万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近1.2万人。办学师资雄厚,拥有国际院士领衔的国家级、省部级高层次人才900余人次,专任教师2131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占60%、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占69%。学校充分发挥学科龙头带动作用,着力构建一流文科、高水平理科、有特色工科的学科体系,基本形成了综合性大学的学科布局。拥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福建省高峰学科9个、高原学科13个,福建省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培优学科2个、主干学科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9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7个。10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其中6个学科进入ESI前5‰。  

2025年11月,全球高等教育研究机构QS发布2026年亚洲大学排名,福建师范大学位列亚洲大学第373位,中国内地高校第77位,其中师范院校第4位、福建省属高校第2位。

二、报名条件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以下简称“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申请人已获得学士学位,且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含)以上,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三)符合培养学院要求的其他报名条件。

三、招生专业

学科
门类

一级学科

招生专业及代码

全国统考科目

培养学院

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外国语
水平考试

学科综合
水平考试

法学

法学

030100法学

英语

法学

法学院

周老师
0591-22867989

教育

教育学

040102课程与教学论

英语

教育学

教育学院

胡老师
0591-22867270

0401Z1少年儿童组织
与思想意识教育

英语

教育学

040102课程与教学论(历史方向)

英语

教育学

社会历史学院  

王老师
0591-22867660

心理学

040200心理学

英语

心理学

心理学院

赵老师
0591-22867815

文学

中国语言
文学

050100中国语言文学

英语

中国语言
文学

文学院

马老师
0591-83465202

外国语言
文学

050201英语语言文学

第二外语
(日、法)

\

外国语学院

林老师
0591-83461308

新闻传播

050300新闻传播学

英语

新闻传播

传播学院

严老师
17850858321

历史

中国史

060200中国史

英语

历史学

社会历史学院  

王老师
0591-22867660

世界史

060300世界史

英语

历史学

理学

数学

070100数学

英语

\

数学与统计学院

张老师
0591-22868107

工学

环境科学
与工程

083002环境工程

英语

\

环境与资源学院、
碳中和现代产业
学院

张老师
0591-83465158

管理

公共管理

120400公共管理学

英语

公共管理

文化旅游与公共
管理学院

程老师
0591-83460211、23510226

注:1.除课程与教学论、少年儿童组织与思想意识教育、英语语言文学、环境工程专业按二级学科招生外,其余专业均按一级学科招生,请申请人在网上申请时注意选择。

2.少年儿童组织与思想意识教育专业主要招生对象: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中小学教师。

3.全国统考科目中,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为“\”的专业表示无需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但需通过外国语水平考试。

4.申请人可加入招生答疑 QQ 群:群名“福师同力报名咨询”,群号1023937099。

四、报名流程

(一)网上预报名

即日起至2026年5月29日(星期五),申请人点击预报名链接(http://16q.cn/XIoCt6)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预报名,按要求提交个人资格初审信息及申请材料。




 

预报名需提交的信息及申请材料如下:

1.个人信息及预报名专业;

2.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3.最高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

4.学信网出具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2008年9月1日之后取得学士学位者,提供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08年9月1日前取得学士学位者,提供学位认证报告,具体申请流程见附件1);国外或境外的学位证书还需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结果;

5.本人近期蓝底免冠照片(具体要求详见预报名系统);

6.《福建师范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需所在单位盖章);

7.本人为主要撰写人或完成人的,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如有);

8.培养学院要求的其他报名条件证明材料。

注:请填写可实时联系到申请人本人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并确保信息完整性、准确性,便于接收学校通知或重要提醒。

(二)申请材料审核

申请人完成预报名后,学校各培养学院对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择优接收申请。未按要求完成预报名及申请材料提交者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予接收申请。

(三)在线缴费

预报名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本人登录福建师范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网上缴费平台完成第一阶段课程学习费缴纳。

(四)正式申请

已缴纳课程学习费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另行通知)内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完成注册并如实填写本人信息、提交照片(此照片用于学位申请,建议到专业照相馆拍摄,照片规格要求见报名网站),仔细核对信息和申请专业无误后提交学位申请,未提交者无法参加现场确认。

(五)现场确认

1.办理时间: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2.办理地点: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

3.办理流程:已完成“信息平台”正式申请的申请人携带完整的申请材料(含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校完成材料核验、照片采集、签字确认及资格审查。只在网上申请而未进行现场确认的,本次报名无效。

注:现场确认后申请人信息一律不得更改,任何身份证件、学历学位信息错误将影响以后的统考报名和学位申请,相关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六)资格审核

学校根据现场确认情况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在教育部“信息平台”对符合要求的申请人予以资格审核通过,请关注。如申请人资格审核不通过,或所报专业不足开班人数,将不予接收申请。未入学申请人已缴学费全额退回。

五、培养流程

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采取不离岗的学习方式。学习过程分为以下两个阶段,自申请人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开始计算,两个阶段最长年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

(一)课程学习及考试阶段。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应在2年内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培养流程并通过考试、考核;4年内(含课程学习的2年)通过国家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的全国统一考试。全国统考一般每年3月报名、5月考试,具体考试报名事项、考试时间、考试大纲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科目以当年中国教育考试院的通知文件为准。中国教育考试院的网址为:https://www.neea.edu.cn/。未在规定时间按照我校培养方案的要求修满规定学分或未通过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二)学位论文阶段。申请人应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1年内提出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应在申请人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申请学位、学位论文送审、答辩等要求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在规定的最长年限内通过答辩的申请人,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其硕士学位并颁发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位论文者,本次申请无效。

六、收费标准

(一)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收费标准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费用分两阶段收取,分别在正式提交学位申请前和提出学位论文申请时缴费,由申请人本人通过学校平台在线缴纳,我校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代收费用。各学科门类收费标准详见下表。

学科门类

收费标准(单位:元)

课程学习阶段

学位论文阶段

合计

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

22000

11000

33000

理学

24200

11000

35200

工学

33000

11000

44000

(二)参加国家外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七、其他事项

(一)同等学力人员获得硕士学位,仅表明本人的学术水平已达到所获学位的水平,不涉及学历。学校不出具任何有关学历的证明。

(二)申请人提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论文、专著等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三)不宜继续学习者、主动放弃学习者或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学业者,学校将取消其学习资格,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四)学习期间的书籍资料费、学位论文打印费、学习、参加考试和论文答辩的差旅、食宿等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五)自本简章发布至资格审核前,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最新国家政策执行。

(六)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查后,在福建师范大学学习过程中,需遵守学校相关的规章制度。

(七)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以上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一经发现取消申请资格。

(八)本简章由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和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郑老师,0591-88687197,fsdtdxl@fjnu.edu.cn

研究生院:梁老师,0591-22867434,yzb@fjnu.edu.cn

 

附件:1.学信网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查询操作流程.pdf

2.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