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首页

关于2026年上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的通知

信息来源: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发布时间:2026-02-24浏览次数:18

各有关学生: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闽师网继职〔20252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现将组织做好2026年上半年学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及资格认定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申请与资格认定

1.申请对象:2025330日至2026110日期间毕业且答辩成绩还未合格的我校函授(业余)、网络教育本科毕业生。

2.答辩申请时间202634-311(答辩学生须登录“学位管理系统”提交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3.答辩申请流程

学生本人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我院“学位管理系统”http://xwks.fjtu.com.cn/,进入“论文答辩申请”模块,按流程完成答辩申请。

1)上传本人在学期间独立完成,重复率不超过30%的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稿(word格式)。学院严格落实查重要求,“学位管理系统”自动查重检测,论文重复率超过30%者无法申请答辩。查重方法与论文写作平台相同,学院提供1次免费查重(以红包形式发放)。建议学生自行查重合格后再上传,并确保毕业论文(设计)的主题和内容与定稿论文保持一贯性(即不得变换题目和主旨),毕业论文(设计)符合学术规范要求,正文字数不少于5000字,论文内容和格式符合《福建师范大学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格式》。如发现学生提交申请的论文与原毕业论文(设计)题目、主旨或内容不一致,视为学生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直接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2)上传成功后,核对系统显示的论文题目与上传的论文题目是否完全一致,不一致的及时修改,题目确认无误后再提交申请(需提示“提交成功”)。学生务必如实填写本人完成的毕业论文题目,并承诺对修改后的题目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4.答辩资格认定: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学生方能参加本次论文答辩。

1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到中等(70分)及以上,或《福建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修订印发前(即2025611日前)已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并成绩合格者;

2)按时按要求提交答辩申请;

32026年上半年学士学位资格审核合格。

二、其他事项

1.本次论文答辩的具体时间安排及分组名单后续将以通知形式发布在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及“学位管理系统”公告栏,届时请各有关学生注意核对,如有疑问及时联系学院(0591-83459079)。

2.其他学校组织应届毕业生申请由我校代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原则上参照上述要求开展论文抽查检测和答辩工作,论文抽检情况和答辩成绩以书面形式函告我院,并自行承担相关工作及材料的相应责任。

 

 

福建师范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      

                              20262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