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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函授)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发布时间:2025-06-17浏览次数:1556


各教学点、各有关学生:

  为确保2023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函授)毕业生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对个人学籍信息和前置学历信息

  各教学点班主任应通知学生通过学院网站学生个人工作室核对本人学籍信息和前置学历信息,如发现信息有误,应按要求将相关材料报送学院招生学籍部申请勘误。如因学生本人原因造成信息错误且未及时提交更正申请,由此造成的毕业生数据错误,由学生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二)下载和填写毕业生档案材料

  各教学点班主任应通知学生登录学院网站(https://w.fjtu.com.cn/cms/download_xjglhs.html)下载《函授(业余)教育毕业生登记表》《函授(业余)教育毕业生鉴定表》,并督促指导学生按要求填写(填写要求详见附件),于11月1日前经班主任审核后上交学院,以便制作毕业生档案。

  (三)2023级毕业生档案整理

  各教学点班主任应将我院招生学籍部提供的毕业生档案相关材料发放给学生,指导学生填写,按要求整理,确认无误后于办理毕业生材料时盖章、封档。毕业生档案整理具体要求如下:

  1.档案应含以下4份材料:

  (1)成考报名登记表;

  (2)成考招生录取名单(根据学院招生学籍部提供的录取花名册电子版自行打印,并在左上角标明学号、姓名);

  (3)毕业生登记表(学生下载和填写,班主任审核并签署意见和盖公章);

  (4)毕业生鉴定表(学生下载和填写,班主任审核并签署意见和盖公章)。

  2.档案盖章要求:

  (1)成考报名登记表(无需盖章);

  (2)成考招生录取名单(下方录取院校负责人处盖章);

  (3)毕业生登记表(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意见处盖章);

  (4)毕业生鉴定表(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意见处盖章)。

  各教学点整理毕业生档案时,要特别留意转学、转专业、休(复)学学生,如成考报名表、成考招生录取名单等材料确有缺失,须汇总报学院招生学籍部及时处理。

  (四)2023级毕业证书预计于2026年3月发放,具体领取办法届时将在学院网站公布。


  附件:毕业生鉴定表和登记表填写要求


福建师范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