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外学习中心,相关学员: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闽师网继职〔2020〕2号)以及切实贯彻提升学位论文质量的有关文件要求,现将组织做好2021年下半年学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及资格认定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申请与资格认定
1.申请对象:参加2021年下半年学士学位课程考试报名,且2021年7月前修满毕业论文(设计)学分的学员(学习形式为网络教育、函授教育);注:学士学位课程考试报名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予参加论文答辩。
2.正式申请时间:2021年8月1日——8月27日(注:答辩学员本人须登录学位考试报名平台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二次申请时间:2021年9月13 日——9月24 日(注:仅限论文抽检重复率不合格的学员修改论文后再次提交申请)。
3.答辩申请流程:
(1)学员本人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我院学位课程考试报名系统(http://xwks.fjtu.com.cn/),进入“论文答辩申请”模块,按照平台流程完成答辩申请。申请时,需提交学员本人论文电子稿(word格式),论文电子稿须格式符合要求且完整包含论文封面、正文、承诺书(承诺书签名处需本人手写签名,拍摄清晰照片插入word文档),任何不符要求或不完整论文都将无法参加答辩,并认真核对报名系统显示的论文题目与提交稿件的论文题目是否完全一致,不一致的须在报名系统中修改一致后再提交答辩申请。(注:学员务必如实填写本人完成的毕业论文题目,并承诺对修改后的题目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2)本科学位论文严格落实查重要求,并实行抽查检测制度,抽检的论文重复率在30%(含)以内为合格,合格者方可参加答辩。学员在提交论文电子稿之前,须先自行在相关论文检测机构进行查重。查重通过后,再将论文电子稿上传到学位平台。答辩申请截止后,学院将开展本批次学位论文随机抽查检测工作,送“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含自建库)进行重复率检测。抽检结果将于9月6日发布至学位考试报名系统。
对于抽检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学员可在报名系统下载查重报告,结合报告修改论文,在系统显示的截止时间前上传论文修改稿,并再次提交答辩申请,经指导教师审核并重新检测合格后可参加答辩。受到抽检而再修改再提交的学位论文,主题和内容须保持抽检前后一贯性(即不得变换论文主旨),否则取消论文答辩资格。修改论文重复率检测仍不合格或未按时按要求提交修改论文的,取消本批次论文答辩资格,列入下一个答辩批次管理(预计在2022年2月)。
4.答辩资格认定: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学员方能参加本次论文答辩。
(1)2021年下半年学士学位报名资格审核合格,且学位课程考试成绩三门均合格;
(2)按时按要求提交答辩申请,且论文抽查检测重复率合格(含二次检测合格)。
二、其他事项
1.本次论文答辩将安排在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发布后,具体时间安排及分组答辩名单将以通知形式发布在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届时请各校外学习中心与学员注意核对,如有疑问及时联系学院(0591-83459079)。
2.其他学校组织应届毕业生申请由我校代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原则上参照上述要求开展论文抽查检测和答辩工作,论文抽检情况和答辩成绩以书面形式函告我院,并自行承担相关工作及材料的相应责任。
福建师范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