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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上半年申请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发布时间:2023-05-26浏览次数:10


各相关毕业生: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闽师网继职〔2020〕2号)第七条规定:“取得毕业资格、并达到本细则规定条件的毕业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福建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申请表》。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成功提交申请表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请。” 为严格学位管理工作,请符合条件的相关毕业生,依照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规范流程,于2023年5月26日-5月29日登陆学校成人学位管理系统(xwks.fjtu.com.cn),在【学位申请】模块中核实个人基本信息、学位课程考试信息和论文答辩结果,并按照提示依步骤完成学士学位申请工作。 


福建师范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