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闽师网继职〔2025〕2号)第二章“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第七条第(三)点:“参加并通过我校组织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业水平测试”要求;同时结合〔2015〕1号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评审分委员会工作会议纪要中第四点内容,现将由我院承担的“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位学业水平测试”(项目名称原为“成人学士学位考试成本费用”)项目,收费标准进行公示:
收费类别 | 收费标准 |
各类报名考务费 | 80元/门 |
备注:除收费标准公示的费用外,不得以本项目为由向学员收取规定学习费用之外的任何费用,不得代收或搭车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