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外教学点:
为加强我校网络教育与函授教育(含业余教育,下同)的校风、学风建设,全面提升校外教学点班主任的工作效能,把学生的服务与管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促进提质增效。经研究,学院决定开展网络教育与函授教育2022—2023学年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校外教学点的班主任。
二、评选名额
1.推荐名额依据各教学点在校学生人数,按比例确定,具体如下:
在校学生人数 | 推荐名额 |
100人以下 | 1名 |
100--300人 | 2名 |
300人以上 | 3名 |
2.校外教学点在组织学生活动(如学员评优工作、优秀学员培养案例工作、毕业生获奖情况追踪工作、毕业典礼工作等)中表现突出的,可适当增加若干推荐名额。
三、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班主任工作,具有高尚师德修养,以身作则,表率作用突出,关心帮助学生成长成才。
2.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工作认真负责,甘于奉献,敢于创新,努力探索新时期班主任工作特点,加强理论学习,改进工作方法。
3.熟悉学院学习平台操作流程,认真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积极做好学员学习支持服务等工作,所带学员考试考核通过率高,班主任工作成效显著。
4.班级管理有计划,主题教育活动丰富,所带班级风气正,凝聚力强,学生干部作用突出,学习气氛浓厚,常规工作开展有序,班级管理工作表现优异或进步显著。
5.从事班主任工作1年以上,或从事学生管理与服务工作1年以上。
四、评选办法
1.推荐工作由各校外教学点具体负责,组织评优推荐小组,推荐人选的确定应广泛听取师生的意见,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2.按照评选规定的推荐名额,由所在教学点将推荐名单与相关材料报送福建师范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学习支持与质量监督部。
3.福建师范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核、公示,并发布表彰决定。
五、评选流程
(一)提交材料
校外教学点通过初审推荐需报送材料如下:
①《福建师范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优秀班主任推荐登记表》(一式两份);
②《福建师范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优秀班主任汇总表》(一式两份);
③《校外教学点班主任任职情况一览表》(一式两份);
④参评班主任本人身份证和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身份证和银行卡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复印件上需本人签名(一式两份)。
⑤推荐评选材料的纸质盖章版和电子版,电子版将文件夹命名为“校外教学点名称+2023年班主任评优”,并压缩打包报送至指定邮箱。
(二)评选时间
1. 推荐评选材料报送时间截止至2023年4月27日,逾期未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评优工作。
2.各校外教学点推荐的优秀班主任人员名单,经学院审核后,将于2023年6月上旬在福建师范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网站上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后,将于7月上旬发布表彰决定。
六、表彰办法
1.颁发荣誉证书。
2.获奖者每人奖金300元。
七、其他事项
(一)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本学年不能参与评优:
1.受过所在单位纪律处分;
2.由于自己的不当行为给学习中心、学院造成严重损失;
3.工作不主动、推诿或不接受工作安排。
(二)本评选规定解释权归福建师范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591-83434401,83446111,邮箱:462850260@qq.com,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32号福建师范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田家炳楼405室。
附件:
1.福建师范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优秀班主任推荐登记表.docx
2.福建师范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优秀班主任推荐汇总表.docx
福建师范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