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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网络教育2023年1月和3月批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发布时间:2022-11-03浏览次数:12


各校外学习中心、各有关学生:
  为确保2023年1月和3月批次网络教育毕业生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重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毕业对象
  2017年春季至2020年秋季入学的高起专、专升本层次,和2016年春季至2018年春季入学的高起本层次的在校生(附件1)。2017年春季入学的高起专、专升本层次的学生,在2023年1月10日(含)前未能毕业的,将予以退学处理。
  学习期限临界时间特别提醒:
  2017秋入学的高起专、专升本层次和2015秋入学的高起本层次在籍学生,将于2023年7月超过最长学习期限。
  2018春入学的高起专、专升本层次和2016春入学的高起本层次在籍学生,将于2024年1月超过最长学习期限。
  2018秋入学的高起专、专升本层次和2016秋入学的高起本层次在籍学生,将于2024年7月超过最长学习期限。


  二、毕业证书签发时间
  2023年1月批次的毕业证书签发时间为2023年1月10日,2023年3月批次的毕业证书签发时间为2023年3月30日。


  三、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与校对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服[2022]10号文),为了切实保障学生信息安全,自2023年起,学信网将全面启用基于采集码的图像采集新模式,要求学生在采集图像前,须本人登录学信网“学信档案”(或学信网微信公众号、学信网手机APP)查看并保存本人的采集码。
  学院管理平台“毕业管理”的“原始学历审核”模块中,学籍状态为“在校生”、原始学历审核状态为“审核未通过”(审核备注为“未采集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或“未通过学信网身份核验”)的学生,须在2022年11月20日前通过微信小程序完成学历证书电子图像采集,采集费用15元/人•次由学生自理。友情提醒切忌过度美颜或修图,建议使用手机后置摄像头拍摄(《图像采集与校对工作要求》详见附件2)。个别需要重新采集录取照片的学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学习中心重新读取身份证照片。逾期未完成图像采集或未通过身份核验的,将无法毕业电子注册。
  请各学习中心抓紧时间,尽快通知尚未采集图像的学生,尽早采用现行办法,通过微信小程序“毕业证照”完成图像采集;及时通知学生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注册学信档案,核对学籍和图像信息。


  四、毕业档案
  学生须登录学院管理平台认真核对个人信息,并于2022年12月10日前在学生个人工作室的“学籍档案”模块,完成在线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并提交,之后由学习中心在线提交 “学习中心意见”。在线填写《毕业生登记表》的注意事项见附件3
  福建省内各校外学习中心请于2022年12月10日前将《招生情况备案表》复印件邮寄至学院招生学籍部(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32号,福建师范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林老师,0591-83446111转8003)。建议使用顺风快递或EMS邮递,以免材料丢失。


  五、学士学位申请与授予

  依据《福建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学位申请,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并授予福建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申请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须通过我校组织的三门学位课程考试,课程考试报考工作和学位申请工作的具体安排,请及时关注学院网站相关通知。
  毕业生工作需要各校外学习中心、各位学生严肃认真对待。请各校外学习中心及时登录学院网站,查询下载各年级各专业尚未符合毕业条件的在校生具体名单及其未毕业原因,及时通知、督促相关学生根据毕业条件要求,尽早完成课程修读、统考及费用缴交等工作,保证毕业生工作顺利进行。工作中如遇不明之处,请及时联系学院招生学籍部,电话:0591- 83446111转8001、8002、8003或0591-83459080。




附件:1.预计毕业生名单

   2.网络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与校对工作要求
   3.毕业生登记表填写注意事项

福建师范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