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书画等级考试指导教师资格证书培训简章

发布时间:2021-09-06浏览次数:2957

教育部书画等级考试指导教师资格

证书培训简章

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引导学生提高书写能力和审美水平,认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教基二〔2011〕4号)和《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教基二〔2013〕1号)的文件精神,经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考试服务中心与福建师范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共同研究决定,举办教育部书画等级考试指导教师资格证书培训班。

一、培训主题

教育部书画等级考试指导教师是以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的书画等级考试(CCPT)为依托的,培养专业化从事书画领域指导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培训目标

通过专业系统学习,以履行中小学语文、美术教师岗位职责必备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修养、专业知识结构、教研科研和专业能力为核心,通过培训提升指导教师职业素养,不断形成具有现代教育理念、教育能力、艺术素养、德能兼备的高素质指导教师队伍。

三、培训方式

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线下集中培训与线上网络课程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坚持研训并举,学用结合的多元培训方式,通过专题讲座、小组研讨、网络在线研修、实地考察、案例分析、岗位实践等必要的学习交流、实践考察,不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培训质量。

四、培训安排

培训期间完成规定的培训课程学习,培训采取混合式、短期集中中长期远程研修的形式进行。培训分为五个阶段进行:

1.理论专题学习

2.小组集中研讨交流

3.自主研修、创作作品或撰写结业论文(不少于3000)。

4.线上课程学习与考核。

5.综合考评与发放证书

五、培训师资

培训聘请福建师范大学等高校书画专业教师及各地知名书画专家联袂授课。

六、证书颁发

培训的学员必须坚持通过参加集中面授、在岗自主研修、网络在线课程学习和完成结业论文等阶段的学习。在集中面授期间要认真听课,做好笔记,不得缺勤。在岗自主研修期间必须按照任课教师的安排,完成规定的作业和结业论文。学习培训结束后,通过考核,凡成绩合格者,由福建师范大学颁发《教育部书画等级考试指导教师资格证书》和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七、培训对象与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

2.具备两年以上书画教育工作经历,语言表达能力强,有一定的传统文化功底。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在校中小学语文、美术教师,民办培训机构书法、美术教师,高校师范类在校生。 

八、报名时间、地址和方法

1.常年组织报名,满30人即可开班

2.报名地址:福建师范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校外培训中心

3.报名办法: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两寸免冠蓝底照片2张到就近校外培训中心报名。材料经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32号福建师范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

咨询电话:0591-83451393    13705958118   肖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