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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我校教师资格备考辅导培训单位的公告

信息来源: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发布时间:2023-12-05浏览次数:640

为积极发挥我校师范院校的社会影响力,引进优质教师资格备考辅导培训资源,助力我校学生参加教师资格备考相关辅导培训服务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教师资格备考辅导培训合作单位。欢迎广大符合条件、有合作意愿的单位提交报名资料并商谈合作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告如下:

一、主要内容

1.我校拟遴选1家优质培训单位,合作开展教师资格备考辅导培训

2.合作期限为三年,具体合作内容和要求另行商议,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3.合作办学的管理执行学校非学历教育管理办法。

二、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参选单位自身或下属全资机构具有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且业务范围涵盖“成人考试辅导”或“成人非学历培训”。

2.具有教师资格备考辅导培训的优秀经验和案例。

3.具有备考辅导的优秀教师业务团队和优质教材研发能力。

4.无失信、偷税漏税行为。

5.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遴选程序

1.请符合条件且有合作意愿的单位,于202312月20日17时前向福建师范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合作意向申请表(附件1)

(2)资质证明材料。单位法身份证和办学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3)承诺书(附件2)。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故意瞒报,实行一票否决

(4)办学条件(场地设施资金)的证明材料(附场所环境等照片)

(5)民非企单位需要出具当地具有法人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证明报告,内容主要包括资产来源、资金数额、资金使用情况、产权所属等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等,提供单位“天眼查”查询结果。

(6)其他佐证材料。教师资格备考辅导培训的优秀经验和案例

以上申请材料均原件盖章扫描成PDF后打包后发至电子邮箱wjzyxxzc@fjnu.edu.cn

2.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根据各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于2024年1月10日前组织考察小组对报名单位的背景、资质进行核查,必要时对其办学条件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并就合作办学协议进行初步协商。

3.根据核查、考察、评估和合作办学初步协商结果,由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示。

、其他事项

报名及其他未尽事项咨询,请联系福建师范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福建师范大学培训学院

联系人:苏老师,电话:0591-83434401

附件:

    1.合作意向申请表.doc

    2.承诺书.docx

              福建师范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

                 福建师范大学培训学院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