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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与校对工作要求

信息来源: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发布时间:2021-09-09浏览次数:6818

  为全面落实《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教毕指〔2017〕99号)文件要求,顺利解决我校网络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和学生信息核验工作,解决批量标准化问题,学校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委托北京金沙江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其微信小程序进行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采集的电子照片将用于制作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对接到教育部学信网和学位网。现将具体工作要求安排如下:
  一、采集时间
  在校生常年均可采集。其中,学院管理平台上学籍状态为“在校生”、原始学历审核状态为“审核未通过”(审核备注为“未采集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或“未通过学信网身份核验”)的预计毕业生,须在2021年10月15日前完成采集与校对。
  二、采集费用
  电子图片采集费用15元/人·次由学生自理。学生个人如需纸质冲洗照片及快递业务,则根据采集平台要求另付费用。
  三、采集流程
  1. 采集平台一个身份证号绑定一个微信号,仅支持采集上传一次。采集过程中照片未上传学信网之前,可无限次拍摄,直至满意为止。友情提醒各位学生素颜拍照,上传的电子照片切忌过度美颜或修图,建议使用手机后置摄像头拍摄。照片采集成功进入学信网后,系统不再支持学生随意替换。
  2.学生使用手机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点击“授权”,即刻开启照片采集服务。证件信息不支持修改,请务必填写正确。采集流程:身份核验>>关联学籍>>拍照>>照片标准化>>照片上传。  



  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校对与身份核验
  学习中心应督促学生及时登录教育部学信网的“学信档案”页面,注册并登录本人的学信帐号,及时进行学历照片及学籍信息的校对,核实所采集电子图像是否正确关联学籍。学信档案不能重复注册,提醒学生注册学信账号时应确保所填写的邮箱、手机号有效,并妥善保管好帐号和密码。
  (一)图像校对时学生如果发现图像信息非本人或学籍关联有误,须及时联系学习中心填报《数据检查勘误表》上报勘误。
  (二)对于其中要求进行身份核验的部分学生,接到通知后,须在学信档案上确认录取照片与学历照片是否均为本人。
  1.经核验后录取照片和学历照片均确为本人的请将学信档案学籍查询页面截图高清彩色打印,在打印件上本人手写签注“经核验,录取照片和学历照片均确为本人”,加盖手印,学习中心经办人签字盖章后寄给学院招生学籍部(张老师,0591-83446111-8002)。
  2.经核验录取照片或学历照片非本人的请将学信档案学籍查询页面截图高清彩色打印,在打印件上本人手写签注“经核验,录取照片(或学历照片)非本人”。如录取照片照片有误,请到校外学习中心重新读取身份证图片信息;如学历照片有误,请通过微信小程序重新规范采集。友情提醒切忌过度美颜或修图,建议使用手机后置摄像头拍摄。
  对于个别经反复多次采集仍未能通过身份核验的学生,如有整容史或身份证办理时间久远导致身份证照片与学历照片差异太大者,建议到户籍管理部门重新办理身份证后,到学习中心重新读取身份证图片信息。
  五、往届毕业生未完成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的处理办法
  根据规定,2019年9月之前毕业且在学信网上缺失电子注册图像的网络教育毕业生,无法查询到其毕业学历信息。相关毕业生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申请补报,处理办法如下:
  1.毕业证书已领取的毕业生学生提交毕业证书原件扫描件、身份证原件扫描件与毕业证书同底电子照片到学习中心,学习中心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由学院统一上传。
  2.毕业证书未领取、学历相片未采集的毕业生使用微信小程序完成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并加洗2张2寸的同底纸质相片交学习中心用于制作毕业证书。
  如因学生未及时完成电子注册图像采集与校对、或采集的图像不合乎规范要求而影响毕业电子注册的,责任由学生自行承担。


福建师范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
二0二一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