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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网络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师大网继职教〔2021〕36号发布时间:2021-07-14浏览次数:3444

各校外学习中心:
  2021年秋季,福建师范大学网络教育招生要继续坚持规范招生行为、提高招生质量、规避办学风险、维护学校声誉的原则,紧紧围绕学校关于“稳住规模、提质增效”的要求,有序开展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规范招生宣传,严禁虚假和违规承诺
  1.严格招生授权管理,只有经我院授权的校外学习中心方可进行招生。
  2.各校外学习中心应切实加强招生队伍建设和招生纪律教育,组织学习中心工作人员对照我校网络教育招生管理规定,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培训学习,负起组织监管的责任。
  3.各校外学习中心须统一按照福建师范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官网(http://wjzy.fjnu.edu.cn/)公布的招生简章内容,实事求是开展招生宣传。校外学习中心在当地平面媒体及门户网站发布招生信息,内容及链接地址要求报学院招生学籍部审批。未经我院审核批准,不得擅自印制和发放其他形式的招生宣传资料和宣传品(包括微信、抖音推送等媒体宣传)。坚决杜绝“不用考试”、“代考试”、“全程无忧轻松拿证”、“交钱拿证、全程托管”、“包过”、“包毕业”等形式的虚假招生宣传。
  4.严禁各校外学习中心将招生工作委托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严禁以福建师范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名义与第三方签订委托招生协议。
二、规范招生行为秩序,保证生源基本质量
  1. 严格报名数据采集,确保考生本人真实报名。各校外学习中心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采集考生的个人信息和电子照片。要求所有考生对提交真实个人信息、真实参加过程学习、本人亲自到校外学习中心参加期末考试等作出承诺。
  2.严格执行属地招生原则,严禁招收跨省和跨区域异地生源。对于确在异地工作的考生,必须提供其报名校外学习中心所在地的社保证明、居住证、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备审。
  3.严格审核前置学历,杜绝不符合条件考生报名现象。报考我院专升本层次的学生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有效学历认证报告。由于学习中心前置学历审查不严格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习中心自行负责解决。
  4. 规范入学测试组织与实施,要求校外学习中心在考生信息和材料递交完整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名资格审核。要求考生采用人脸识别验证的方式,亲自完成入学测试机考,择优录取。
三、合理确定招生规模,做好风险防患和管控
  1.实行招生总量控制,合理制定各校外学习中心本、专科招生计划。校外学习中心须根据学习支持服务和管理能力,合理控制招生规模,本专科招生比例不得低于6:4。2021年秋季高中起点专科专业仅限福建省、河北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内招生。
  2.对各学习中心招生数进行上限、下限控制。对于个别招生规模激增、且招生规模与后续管理支持服务水平不相匹配的校外学习中心,学院将提前知会,并要求其限制招生规模和招生比例。对未执行我院招生政策规定的校外学习中心,学院将视情形减少招生计划或取消招生授权。学习中心单季招生人数不足30人,学院将不予录取并暂停当季招生工作。
  3.秋季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0日。若报名总数提前达到招生计划数,学院将关闭招生平台,结束报名。
  4.校外学习中心应实时对招生服务工作进行自查自纠,防微杜渐,堵住虚假宣传和违规招生的漏洞。
四、重申收费政策,严格执行授权学费标准
  学院实行网上缴费,要求各校外学习中心不捆绑、不搭车收费,不打价格战,不搞为了多招生而下调学费的恶意市场竞争,共同维护高校与合作方的声誉和网络教育生态环境。
  请各校外学习中心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规范招生,确保2021年秋季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共同把好入口关。


福建师范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7月12日